It could be the joke+lie+bullshit of the week! 中時電子報可以讓這樣沒有求證的新聞出版?
(zh-tw)警調監聽要求 二類網路電話將集中管理
(English) Requested by the Police and Justic Department on wiretapping, Centralized Internet Phone communication in Taiwan could be the only solution?
中時電子報 何伯陽/台北報導
隨著交通部電信總局召開網路電話監理政策說明會後,開放網路電話政策已趨明朗,電總計劃投資數千萬元,以實驗網路名義委託IPOX聯盟研擬網路電話服務監 理機制,一旦通過檢調單位核可,電總隨即將開放網路電話執照,直接核配電話號碼給十億元以上資本額業者,未達十億資本額業者則可向取得號碼業者租用門號。
This is completely BULLSHIT! 電總哪裡來可以投資數千萬元, 就直接委託IPOX? 利益輸送? 官商勾結? 監聽這樣的事情可以移交給民間單位來處理? 全民睜大眼睛看阿!
因應政府拼治安的施政理念,負責一類電信業者的監聽的調查局、和負責二類ISP業者監理的內政部警政署,在電總著手規劃核配電話號碼給網路 電話業者後,就堅持必需要能達夠進行監聽。開放網路電話的最後一道關卡,就卡在如何符合警調單位監聽要求的認可。
誰來監聽Skype? 誰來監聽台灣用Vonage的外商? 二類電信為何變成警政署在管? 內政部又要犯上次ATM轉帳一樣的錯? 最根本的問題是--誰來監聽沒有配號的網路電話?
為滿足警政單位需求,計劃轉型為IP電信中心IPOX聯盟,結合台灣網際網路協會和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出面和電總及刑事局協調,計劃將所有 二類業者的網路電話系統話務集結到「公共設施」上,同時負責網路電話技術交換、安全監控和管理等工作,並已研擬出網路電話服務監理機制草案。
This is again, completely BULLSHIT!
目前,檢調進行監聽時,是直接由電信業者機房拉專線到警調所屬的監控中心內,監聽浮濫每每成為立委質詢的的焦點。尤其是網路電話是在網際網 路上以封包形式傳遞,本身就有監聽不易的技術特性,集中網路電話話務成為檢調監聽唯一可行的選項,不過卻將加重業者的投資負擔。在網路電話仍處於賠錢階段 下,業者是否願意負擔集中管理的「公共設施」投資,也不無疑慮。
集中網路電話話務? 有沒有搞錯? 網路目前監控email / MSN的方式, 只有集中管理? 網路電話不賺錢, 那幹麻還要花納稅人的錢出來養公共設施? 真是最經典的狗屁不通, 胡說八道, 混淆視聽阿!
反正看了這則新聞, 我就一肚子大便@#*&. 我並不反對有條件的監聽, 立法或是有主管機關的立意是良善的...況且台灣也不差這一個可能只限制好人的法條! 誰叫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 權利與義務是永遠相互伴隨. 但台灣VoIP的時代, 是否會如同毛治國教授所預料的, 成事不足, 敗事有餘, 馬上會因為惡搞而結束黯淡的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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