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筆者:「到台灣找我玩,同志!」創辦人-FUNCK
當警察,可能是社群管理者最常面對的問題之一,不論在網路上,或是真實世界裡。
在留言板上留下粗穢的言詞、網友彼此間的挑釁互罵、觸犯刑法的信息散佈、侵犯他人智慧產權的行為、妨害社群機制效能的攻擊舉動…等等,都是社群管理者必須處理的狀況。就像一般社會裡的警察處理各式棘手的案件一樣,社群管理者也必須面對問題的多樣性、不確定性,若無法在一定時間內妥善處理,有些小問題很可能衍伸成為大麻煩,進而影響社群品質和用戶體驗。
在社群中扮演警察,最常見的兩種執行邏輯不外乎為制定自動化的機制來過濾負面言行,例如訂定常見的髒話關鍵詞去封鎖出現在社群中的不雅言論。另外就是人為地介入負面事件與當事人去做刪除、溝通、疏導等工作,例如用肉眼去判讀帶有人身攻擊意涵的文章,然後手動刪除之,或親自聯絡罵人者並開導之。
這兩種邏輯很符合人們一般的處世直覺,但是它們也伴隨著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管理者可以就已知的常見的負面言行來制定過濾機制,但事實上人類的負面言行總是有著無限的多樣性與不確定性,機制的制定永遠趕不上人類的隨機創意;而且隨著過濾機制的更新與追加,非負面言行被抑制、被侵犯的機會也會隨之增加,這將影響到社群內自由、和諧、創造的正常運作。
另外,人為介入也意味著較高的社群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在真實世界裡,沒有一個人可以絕對地對所有人定義所有事情的對與錯。管理者對於正面、負面的判斷不可能符合所有社群城員的觀感,而管理者的介入也表示著關於判定「正確性」的權力、責任、能力、成本是由管理者自己承擔的,換句話說,這也代表養成其他社群城員的相對的弱勢、沒擔當、欠素養、怠惰。這也就是一個有警察的社群建構邏輯必然會帶出的問題。
除了一個有警察的社群邏輯之外,我們也可以嘗試並用另一種思維來設計社群-「沒有警察的社群」。一個沒有警察的社群邏輯,並非意味著無法無天、無為而治,而是設計一種社群架構,使得所有社群成員的行為可以自然地定義出社群內所有言行的「正當性權數」,一種由成員自然演化出來的「正義」,而非由管理者定義出的「正義」。在這樣的邏輯下,關於「正當性」的權責、成本是分散的,也讓社群裡的每一個成員都有機會可以養成關於判斷正當性的素養。
在沒有警察的社群邏輯裡,對於被定義為「缺乏正當性」的言行,並非以「刪除」、「封鎖」來處置,而是設計一種機制,讓這缺乏正當性的言行變得相對容易「沉沒」在社群中缺乏被讀取機會的位置。不是讓壞東西被砍掉,而是讓被人們共同定義成不好的東西變得必較不容易被人們接觸到。當然,也因為不是要砍掉某個東西,任何一個被定義成負面因子的東西,都有可能因為社群成員正當性判斷的變化,而自動提升它的正當性權數。
沒有警察的社群邏輯並非在否定一般的社群經營思維,而是提供另外一種從社群架構設計著手的方案,來處理社群管理的課題,讓人類創造的社群變成一種更像自然界法則的有機擬態,具備自行維生、應變、修復的機能。不論應用在真實世界或是網路空間裡,大自然有著運行了億萬年的豐富教材,等著我們發掘、領會,進而轉化成用得上的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