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 政府有意對於電玩遊戲軟體實施分級制度, 甚至驚動府院協調相關部會著手研擬方案. 分級是一門學問, 要切幾刀分幾級, 誰高級誰低級, 如何強制實施分級內容管理, 會如何影響產業發展, 影響父母師長對孩子品德教育的拿捏, 都不是任一方的「要」或是「不要」可以決定的.
我猜測, 新政府多事之秋, 好不容易消費卷的發放, 催化了「宅」經濟, 讓電玩銷售業績成長, 然而哪根筋短路的政府官員, 在電玩展期間, 配合媒體畫面敘述電玩充滿色情暴力, 政府不得不插手介入. 這種不在同一條船上, 各自為政的決策, 可以用罄竹難書加上orz來形容之.
幾年前當我們決定要學韓國日本打造電玩產業, 大家就要認清: 不論黑貓白貓, 會抓老鼠就是好貓!
我一直認為, 要不要分級, 不是政府需要費心的事. 這不是用例如食品GMP標章(合格或不合格 vs. 色情或不色情)可以解決的事. 電影電視和網路, 不論有沒有用, 都已經分了級, 行之有年. 其陣子飯島愛過世, 搞得很多台灣男人傷心不已, 這都怪分級制度實施不健全, 造成A片流竄, 或是小時候看偷接的有線電視上播出的東京情色派. 話說回來, 我們有諸多的公益團體, 消費者團體, 防家暴性侵團體可以介入, 定期用輿論向遊戲產商施加壓力, 批評他們為了賺錢而不顧社會價值, 敗壞風俗, 這些批判, 會比無制約力的分級更有效.
再者, 網路時代, 一國無效的分級制度, 無法抵擋從較開放國家來的內容. 無效的分級反而成為言論自由的殺手, 會變成妨害自由貿易的毒藥.
我身為家長, 心中也有一把尺. 不該給小孩看的, 包含很多政治上見不得人的骯髒新聞, 我會過濾, 或是在適當的時候讓他們了解真相. 身為納稅人, 我要衷心地建議政府, 不要再亂花錢, 為了某個堂皇的名目, 設立不必要的研究案, 規劃案或是無行為能力的財團法人.
有空去問問現在小學的家長或老師, 他們大部分會說網路, 電玩就是洪水猛獸, 不希望小孩去碰. 這種情境, 好像是50~60年代的搖滾樂, 被認為是道德淪喪的表徵. 那現在的我們, 怎麼能放心地聽羅大佑的音樂, 或是看海角七號?
分級不是萬靈丹, 花錢傷神又成不了大事. 電玩和網路業者能自律, 配合家長的自我認知和把關, 才是對孩童最有效的約束. 話說回來, 這社會上需要儘速被分級的事情也不少, 譬如說計程車依車子大小新舊分級跳表收費, 政府官員花大錢蓋的蚊子館或是蚊子網站也可以分級, 看看誰比較豬頭! 總之, 輕重緩急權衡之下, 政府還不如多花些力氣, 確保這個產業的動能和成長空間!
(本文同步發表於中時部落格)